2015深圳机动车号牌申请条件征求意见_申请人需名下无车

来源:深圳康辉旅行社 发布:2015年01月14日 作者:ccv160.cn 人气:3131
记者看到,个人申请机动车号牌需要符合户籍和名下无登记机动车等条件。通告规定,申请人需是深圳市户籍人员或缴纳两年以上医保并持有居住证件的人士。此外,申请人还应当持有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个人名下无机动车登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小汽车的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小汽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第三条 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申请小汽车指标。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小汽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是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获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后,按本规定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的指标。


第五条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小汽车增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受理指标申请、归集资格审核结果、组织指标配置、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经贸信息、人居环境、市场质量监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民政、统计、地税、国税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指标申请


第六条 单位或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汽车指标的,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七条 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办理;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单位或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当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第八条 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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